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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出三日,不食之矣。

发布: 2024-05-26 15:57:11
论语·乡党篇第十(论语10.22)
(原文朗读)
22祭祀的肉,放了三天以上,就不吃了

原文

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出三日,不食之矣。

陈昌文解读论语:

祭于公,不宿肉。

公家祭祀的肉,祭祀完毕,就要分出去,不会留到第二天再分,为什么?因为公家祭祀的肉,是昨天早上宰杀性口就进行了祭典。第二天又祭。第二天祭祀完毕,就已经两天了,要马上分出去,否则肉就变味,腐烂,坏掉了,没办法吃了。

 

祭肉不出三日。

祭祀用的肉不是扔掉了,而最后还是要吃了,不要浪费。三天之内,必须吃掉。我小时候在农村,就有这个经验,祭祀用的肉,如果时间长了,肯定发臭,最后就吃不得了,强行吃下去,会影响健康。

古代没有冰箱,很难长期保证肉类不腐败。

出三日,不食之矣。

祭祀的肉,放了三天以上,就不吃了。

修改时间: 2024-05-26 15:5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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